色通烽火台部借据
河西吐蕃文书。原见《关于新疆的藏文文献集》,S0228号卷子。该借据记载:“猪年二月,色通烽火台部扣甲桑笃笃的作物田,因无耕牛农具,与姜兰永上人伙种,兰永出耕牛农具,种子与人工平摊,笃笃负责预防盗贼,秋收后无论收入多少……牲畜患病,农具毁损,笃笃负责赔偿……”。此文书是吐蕃遗存的少量古藏文文献之一,反映出河西吐蕃占领区的土地关系已具有封建剥削性质,奴隶制统治区在迅速瓦解。此文对研究吐蕃社会性质及土地制度均有一定参考价值。
河西吐蕃文书。原见《关于新疆的藏文文献集》,S0228号卷子。该借据记载:“猪年二月,色通烽火台部扣甲桑笃笃的作物田,因无耕牛农具,与姜兰永上人伙种,兰永出耕牛农具,种子与人工平摊,笃笃负责预防盗贼,秋收后无论收入多少……牲畜患病,农具毁损,笃笃负责赔偿……”。此文书是吐蕃遗存的少量古藏文文献之一,反映出河西吐蕃占领区的土地关系已具有封建剥削性质,奴隶制统治区在迅速瓦解。此文对研究吐蕃社会性质及土地制度均有一定参考价值。
①(?—1699)清朝大臣。满洲镶蓝旗人。富察氏。初任笔帖式,累迁郎中。康熙十九年(1680),经议政大臣等疏荐,练习部务。“三藩”叛后,专司军机文檄。以勤劳详慎,得旨以三品卿即用。二十年,擢光禄寺卿
?—730唐代契丹部落联盟首领。又作李邵固、李召固。出自大贺氏族。前首领※咄于(吐于、李吐于)之弟(一作契丹反唐首领※李尽忠弟)。时契丹与唐友好,开元十三年(725),因兄咄于与部落军事首领可突于不协
旧时云南纳西族土司与外来户建立的一种永佃制关系。外来农民需向土司先交纳一定数量的“磕头钱”,方可按规定租额领种定额土地。土司给予一张执照(又称红照),便取得该土地的永佃权,名曰“红照地”。占有者可世袭
即“大诚庆”(84页)。
古县名。原为吐谷浑居地。晋末,吐谷浑王阿柴(才)所筑浇河城,即在此县西120里。北周建德五年(576),周武帝太子西征吐谷浑,取其地,置县,治所在今青海贵德县东。唐上元(760—762)后,地入吐蕃,
见“妥懽贴睦尔”(1102页)。
见“耶律宗真”(1315页)。
即“松花江”(1295页)。
清朝大臣。满洲镶红旗人。康熙十一年(1672),授陕西巡抚。十二年,升授两江总督。十三年,“三藩”作乱,吴三桂军逼湖广,耿精忠叛于福建。奉命于冲要,加意侦察严防。以叛军扰江西、安徽、与安徽巡抚靳辅协力
清代内蒙古蒙汉人民之间依约无固定期典租的土地。清政府规定蒙古兵丁所划户口地,按契约典租给汉族农民垦种,收取租金的土地因没有期限规定,只要归还典价或租价,随时可以将土地赎回,故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