都波
即“都播”(1814页)。
即“都播”(1814页)。
怒语音译,意为“集体耕地”。解放前云南省碧江县怒族对伙有共耕的土地称谓。原先每个父系家族公社都有集体公有土地,实行共同劳动,按户平均分配产品。随着生产力的发展,到解放前夕,已将大部分家族公有土地以一块
见“热西丁”(1856页)。
南北朝时期阴平国主。略阳清水(今甘肃清水县西北)氐人。※杨广香孙,※杨炅子。齐建武二年十二月(496年初),父卒。次年正月,受齐封为假节、督沙州军事、征虏将军、平羌校尉、沙州刺史、阴平王。卒于梁天监元
见“牂柯郡”(1960页)。
解放前侗族社会的一种经济剥削形式。流行于广西三江侗族自治县。主要存在于有租佃关系的地主和农民之间。有田出租的富户,同时把牛租给佃户饲养和使用。在租牛期间,如母牛产子,则按“主三佃一”分成,不另收牛租。
见“伏连筹”(797页)。
清末伊斯兰教写经家、阿拉伯文书法家。天津人。回族。出身武术世家。精通阿拉伯文和《古兰经》、道光年间(1821—1850)掌教天津清真大寺。为人刚正,备受时人拥戴。功课之余,潜心于阿拉伯文书法。长于改兰
见“雪列空”(2036页)。
即“伯咄部”(1090页)。
1715—1812中国伊斯兰教胡门门宦创始人。经名哎布则地。甘肃东乡(今甘肃省东乡族自治县)人。东乡族。因其胡须长而命其所创门宦名胡门。又因其原籍为东乡红泥滩,故又称“红门门宦”。幼年在清真寺学经,后