雄常
即“雒常”(2457页)。
即“雒常”(2457页)。
十六国时期汉人冉氏所建政权。冉氏为魏郡内黄(今河南内黄县西北)人。※冉瞻、※冉闵父子为后赵石虎收为养子、养孙,遂从石姓。屡从征伐,多有战功,位高爵显。太宁元年(349)石虎死后,闵持权擅专朝政,屡谋逆
朝廷赏赐给皇族、勋臣和寺观的土地。历朝多有之,辽、金相沿,元代极盛,赏赐之滥,数量之多,远非前朝所比。有时一次赐田5千顷。其田主要取自亡宋的官田和宋室皇亲的私田、断没豪门的田业、勒买入官的民田。受赐者
清代统治羌族地区的制度。又称屯守备制。乾隆十七年(1752),废杂谷土司,在其南部之杂谷脑、乾堡、上孟董、下孟董、九子寨,设屯总守备,以投降头人充任,简称“五屯”。隶杂谷直隶厅。九子寨多系羌子。杂谷脑
见“萧耨斤”(2000页)。
藏族学者。青海人。初为僧人。解放后在青海民族学院任教,培养了不少藏学人才。精通藏、梵、汉等语言文字,对佛学、语言学、历史学及书法都有造诣,长于年代学,其《夏琼寺志》、《汉藏辞汇》(上下册)及有关藏传佛
达斡尔族古簧管乐器,见“觱篥”(2547页)。
秦代※乌氏之戎族人。秦始皇(前247—前210年在位)时期,居北地郡(治义渠县,即今甘肃庆阳西南)。以畜牧为业,拥有众多牲畜,变卖以求奇物,献于戎王,戎王以十倍牲畜赏之,拥畜不可胜计。 “秦始皇帝令倮
?—768唐朝大臣。营州柳城(今辽宁朝阳南)胡人。智敏善骑射。世隶契丹,守营州。后附安禄山、史思明。安史之乱后,降唐,任幽州、卢龙节度使,迁检校兵部尚书;在辖区内治城邑,聚甲兵,征赋税,拥兵自重。大历
明清时期对仫佬族的称谓。见“木佬”(253页)、“仫佬族”(573页)。
藏语音译,又称“呷札”,意为“守青苗”。解放前西藏昌都地区农奴阶层中的一个等级,指为领主耕种自营地的农奴,与西藏其它地区的“堆穷”(小户)近似。一般不占有份地,仅由寺庙或贵族给予一小块“俄惹地”,条件