高罗安抚司
元明清时期湖广土家族土司。始建于元代,称高罗寨长官司(一作宣抚司)。治所在今湖北宣恩县南。元末明玉珍改为安抚司。明洪武六年(1373)因土民流散,废。永乐四年(1406),土官田大民招回土民400余户,请复安抚司,诏准,使为安抚使。清顺治(1644—1661)初,以田飞龙归附,令世袭其职。雍正十三年(1735)改土归流后,辖地并入宣恩县。
元明清时期湖广土家族土司。始建于元代,称高罗寨长官司(一作宣抚司)。治所在今湖北宣恩县南。元末明玉珍改为安抚司。明洪武六年(1373)因土民流散,废。永乐四年(1406),土官田大民招回土民400余户,请复安抚司,诏准,使为安抚使。清顺治(1644—1661)初,以田飞龙归附,令世袭其职。雍正十三年(1735)改土归流后,辖地并入宣恩县。
明代西藏聂哇谿卡早期首领、军事将领。又称谿卡夏哇。藏族。15世纪人。曾任帕竹大司徒官吏,知兵法,善治军,应帕竹司徒之求出任帕竹之代理诸军统帅,曾以奇计一举击败萨迦本钦桑哇。后任冈波镇盖尔谿卡堡主管,在
?—1848清宗室。字小山。隶镶蓝旗。爱新觉罗氏。道光二年(1822)进士,选庶吉士,授编修。九迁至内阁学士,兼副都统。十五年(1835),授盛京工部侍郎,召为兵部侍郎,调吏部。因旷文职六班,降内阁学
见“蒙古勒津”(2336页)。
汉藏语系藏缅语族的语支之一。主要分布在中缅边境和中印边境东段一带。在中国境内,主要分布在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、怒江傈僳族自治州,西藏自治区的洛渝和察隅地区。使用人口不足5万。在国外,主要分布在缅
西魏等官制。柱国或上柱国官秩始于战国时期楚国,原为保卫国都的官,后为最高武官。北魏初,太武帝拓跋焘以长孙嵩为柱国大将军。北魏末年,又以此秩授尔朱荣。西魏大统三年(537),文帝授予宇文泰此秩。其后功参
地名。见于《拉失德史》,位于今新疆乌恰县边境之图噜噶尔特山。
明嘉靖年间苗民起义首领之一。参见“龙许保”(496页)。
意谓遗产税。又译塔里卡拉。19世纪60年代阿古柏占据新疆时强制推行的税制之一。其制:人死后由税吏时对其遗产进行评估,按规定收税2.5%至5%。因税吏经常高估、冒估,故税额远远超出此比例。清军收复南疆后
明代四川彝族土官名。忽必烈至元十三年(1276),元迁唐、宋以来彝族先民集结之马湖部(在今四川雷波县东北小凉山)置马湖路,命其豪酋为总管。明洪武四年(1371),总管安济归附,改授世袭马湖土知府(治今
?—1320元朝大臣。又译脱忒哈、秃秃合、秃忒哈、秃土哈。蒙古阿儿剌氏。广平王※玉昔帖木儿第三子。袭广平王爵。延祐六年(1319),由御史中丞进御史大夫。七年正月,仁宗卒,奉皇太后答己旨,与中书右丞相