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卷。宋谢良佐(1050-1103)语。谢良佐字显道,上蔡(今属河南)人。元丰进士,宰应城县。建中靖国初,召对,忤旨而去。后盐京西竹木场,因口语有失下狱,废为民。良佐记性甚强,对人称引前史,不差一字。
九卷。明陈献章(1428-1500)撰。陈献章,字公甫,新会(今属广东)白沙里人。世称白沙先生。受学于吴与弼。正统十二年(1447)举人。曾应召,授翰林院检讨而归,自后屡荐不起。一生唯重心性之学,主静
一卷。清岳森(生卒年不详)撰。岳森字林宗,四川南江人。拔贡生。是编主要辨指事、象形二书之先后,而略于其他四书。其论点是象形先于指事,因为许慎《说文叙》曰:“仓颉之初作书,盖依类象形,故谓之文,其后形声
见《韵学渊海》。
十六卷。清沈家本撰。沈家本(1840-1913),字子惇,号寄簃。浙江吴兴人,清光绪癸未进士,曾任知府,光绪二十七年(1901年)起,历任刑部右侍郎,修订法律大臣并兼大理院正卿,法部右侍郎等职。宣统二
七卷。美国嘉约翰(详见《医理略述》)译。所谓割症,即我国所说的外科医术。此书前有嘉约翰自序,序中又以炎症名此书,可见嘉约翰认为炎症为百病之总纲,无论内外损伤,皆可发炎。此书刻于光绪十六年(1891)。
不分卷。不著撰者姓氏。是书搜集《诗传》、《诗序》、朱熹《集传》三家之说,略附已意绎释诗旨。每页分上下两格。下格为经文注疏,首列《诗传》、《诗序》,次录经文,以《集传》疏解各章之诗柄音切,分别夹注于经文
二卷。附《阴符经注》一卷。清徐大椿(详见《神农本草经百种录》)撰。《道德经》流传至清代,为其作注者已达数十家甚至上百家。众家之注各立一说。自清世祖福临始,对诸家之说概而论之。或非以“失其意”,或议为“
五十四卷,首二卷。不著撰人姓氏。考书中所辑之案牍疏奏之人,为齐苏勒、范时绎、稽曾筠、蒋炳、常禄等。皆雍正、乾隆间之大臣也。故当时河道浚治之事,皆出诸人之手,其成案亦诸人商榷而定。《南河成案》清刻本。此
①四卷。明文肇祉撰。文肇祉,字基圣,江苏人,文徵明之孙。《虎丘山志》明刻本,共四卷。分为十门。本志第一。泉石第二。庙宇第三。草木第四。流衍第五。人物第六。灵栖第七。释流第八。见闻第九。文辞第十。兹篇记