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不居集》上集卷十五方。麦门冬三钱,生地黄二钱,紫菀、茯苓、知母各一钱,牛膝、车前子各五分。水煎服。治元气亏损,三焦之火炎上,刑克肺金而咳嗽。若虚,加人参一钱。
医话著作。2卷,续编1卷。清·许豫和撰于1785年。本书以医话体裁,随笔记录诊治和读书心得,分析古方,辨解药性,并节录一些医家有关论述。全书通俗易懂,对儿科疾病证治尤多阐发。
指验齿与龈以辨病。叶天士云:“齿为肾之余,龈为胃之络。小儿病看舌后,亦须验齿。”“热邪耗肾液者,齿色必黄,黄如酱瓣宜救肾。热邪耗胃液者,齿色必紫,紫如干漆,宜安胃。齿光燥如石者,胃热;枯骨色者,肾液枯
书名。1卷。清·芝屿樵客撰,撰年不详。本书除将儿科疾病分别按表、里、寒、热、虚、实论证外,并有辨惊风之误一文,认为古无惊风之名,所谓惊风乃“大惊猝恐”等十病;次为小儿不可饿论及治痘、治疹二论。现有《珍
见《备急千金要方》。为酢浆草之别名,详该条。
见《医学纲目》卷十七。有因脾胃湿热而致者,足心热而不时汗出。因于脾胃虚寒者,足心冷汗时出。参见手足汗条。
病名。《本草纲目》:“楚人多食酸则齿软。”详齿齼、齿齭条。
医话著作。2卷。后附《续医医琐言》。清·徐延祚撰。刊于1897年。本书以《内经》、《本经》、仲景著述为本,结合个人临证心得撰成此书。上卷列元气、脏腑、针灸、伤寒六经、运气、痘疹等35论;下卷为杂著,或
人体部位名。指眼眶下外侧之高骨,或称颧骨。《灵枢·经筋》:“足太阳之筋……邪上出于烦。”张景岳注:“目下曰,即颧也。”
指婴儿在生长过程中,或有身热、脉乱、汗出等症,而身无大病者。此说始于西晋·王叔和,隋唐医家,日相传演,其说益繁。《诸病源候论·小儿杂病诸候》:“小儿变蒸者,以长气血也。”《千金要方》:“凡小儿自生三十